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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马不停蹄,未能喘息片刻,他再次动身前往巴基斯坦。与汤姆森的蝮蛇兵团敲定合作意向,谈好价码后,回到c 市,已是两个星期之后,沈匀也如期返回。
老时间奔赴老地点,却没有看到检察官的影子。
房间里面空荡得吓人,所有的东西都消失不见了,曾经的温馨如同黄粱一梦。
他甚至连踏进那一室一厅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一辆微卡就停在门口,两个搬家公司的工人大声吆喝着往里面搬半旧不新的家具。
不用询问,齐昂就能看出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因为那扇熟悉的门上还贴着写着“此屋出售”四个毛笔大字的红纸。
新华路这种地段,几乎到了有价无市的地步。
本来的鲜红已经有点退色,沾着斑驳的水渍。黑色的毛笔字力透纸背,风骨凛然,就跟高启怅这个男人一样。
今天星期五,他明知道齐昂一定会来,就像算好般。
脑袋有些发懵,青年在别人注意到他的异常之前消失在小巷中。
这个时候,齐昂才发现自己从来没有了解过高启怅,从头至尾。指甲深深地掐进了肉里,他试图理清头绪,思维却愈加的混乱。
单调的手机铃声忽然响起,心烦意乱的接起来,果然又是沈匀。
“什么事?”齐昂的声音带着几分冷硬,为了掩饰纷乱的心情。
“有个饭局,你过来。”沈匀对他的态度不以为意,简短的说明意向。
“能不能改天?”青年强压住不耐,他打算冒险去检察官的公寓。
“就今晚。”男人的声音不容拒绝,还是带着笑意,声音温和却有种自然而然的压迫感。
“时间、地点。”终于,他还是妥协了。
“白玫瑰大酒店,今晚七点,来了给我电话。”沈匀满意的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