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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房改成的小门脸,大概也就11、2平的模样。
里面有五张桌子,左二右三的排布。
再往里,是一个柜台和几个酒缸。
别看地方不大,人却不少。
左边那两张桌子,是巷子里那些酒腻子的。
而右边的那三张桌子,是巷子里那些老炮、混子啥的聚集地。
老板姓方,周浩然认识,他管叫老方。
因为两个人都是同一批“厨师培训班”出来的,算是同学了。
对,就是想当初被周浩然用枪吓唬跑的那群人里的其中一个。
不过呢,都这些年啦,老婆孩子啥的都有了,两人碰一杯也就算过去了。
小酒馆里,周浩然不止认识老方。
还有右边那伙人里的其中明显是“大哥”模样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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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三郭新奎,还有人记得么?
就是带周浩然去买现在还时不时搬出来躺着那把躺椅的那位周浩然原先管叫郭哥的那位。
对,现在这位郭三郭新奎就是那伙人的其中一个“大哥”。
其实,按理说,这哥们现在这年龄了,这么长时间已经没必要出来“混”了,甚至,早就应该有班上了。
可是吧,世事难料。。。。。
这个词说的不准确。
应该借用电影里的一句台词,“出来混总是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