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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并不足以动摇我方已经建立的证据优势,瓶体本身的极端危险性与污染的隐蔽性,才是本案的核心事实。”
真正的关键,在于他提出的第二点:王游卿是否曾有机会接触农药安全信息,以及农资店是否履行了法定告知义务。
这的确是控方在现有证据体系下,唯一可能寻找到的、能够对我方‘认知缺乏’论证构成实质性挑战的薄弱环节。
公诉人确实有点东西!
如果无法彻底排除这两个疑点,那么我所构建的‘认知常态’与‘科学真相’之间的鸿沟,其说服力便会大打折扣。过失的标签,或许依旧难以完全剥离。
但这恰恰是我预设的战场!
在庭审策略的制定阶段,我就已经将控方可能进行的所有反制措施,都纳入了考量范围。
这两个所谓的关键疑问,不过是我早已准备好的、用以彻底终结这场辩论的最后两张牌。
接下来只需要让两位关键证人出庭,将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宣告本案的结束!
届时,真相将如拨云见日,王游卿的清白,也将大白于天下。
一瞬间的思索过后,张伟平静地迎向李明远审视的目光,随即从容地转向审判长席。
“审判长,针对公诉人刚才提出的两点质疑,辩护人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澄清事实。”
他的声音清晰而自信。
“为此,辩护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通知两位证人出庭作证。”
“第一位证人,是江城市兴农农资经营部的店员,李四。他将就该店销售农药时,是否提供《购买告知书》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二位证人,是上诉人户籍所在地,赵家村的村委会主任,赵长山。他将就近年来赵家村是否组织过农技安全培训的情况进行说明。”
审判长与两位审判员简单合议后,点头同意。
“准许辩护人申请。”
“传证人李四到庭!”
很快,一个穿着朴素、神情有些紧张的中年男人,在法警的引导下走上证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