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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再世轮回
沈云华以为带回来自己的尸骨已经是天大的好事了,直到看到了跟在萧轻云身后回来的刘少卿。他好像没有变又好像变了,他还是从前的那个他,是她记忆中的模样,原本模糊的轮廓在见到他的这一刻陡然清晰唤醒了尘封不愿触碰的回忆。
眉目依旧只是如今鬼气缠身,她站在原地不敢上前。
做鬼都是死前的模样,他还是这么年轻所以说他是早殇吗?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去投胎。
明明没有心跳可是刘少卿却觉得自己此刻呼吸不畅头晕目眩。这一次他没有如同四百年前的树下那般克己守礼,而是上前,一步步走到她面前,没有说话只是拿起了那根沈云华给萧轻云指路的簪子抬手插入她的发间。
他们好像一直都是这样,不需言语,一个神情,一个动作便能读懂彼此。好似两人合该佳偶天成,奈何造化弄人,他们错过了四百年。
一个四百年如一日痴痴苦等,等的怨气横生,一个四百年如一日懵懂守着,守的魂灵将散才肯轮回。
萧轻云手里拿着一张白纸,纸上用朱笔写了两个个允字。一处是城隍庙的,一处是地精的,只是地精的那个允字上灵气淡薄似乎要散的样子。
萧轻云将纸张烧掉,沈云华只觉得身上陡然一轻。
刘少卿牵着沈云华的手,相视一眼,朝着萧轻云行礼。
“多谢。”
两人携手再未回头一步步坚定的走入黑暗中。
他们这一生,不长。
沈云华年纪轻轻香消玉殒。
刘少卿一身经天纬地之才止步于同试。
他原本能有更广阔的天地,只是他放弃了。他并没有什么大智慧,他原想着读书光耀门楣,乡试回来迎娶心上人。
可以说他蠢笨因沈云华白白葬送自己,只是,千金难买人乐意。他自己愿意的,他甘愿受着,他守着她的尸骨百年,就为了再见她一次。
只是沈云华并不知道自己的尸骨在哪儿,两人明明在一处,却生生错过了四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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