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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乔在东区?!」狂犬语气短促,焦急的情绪溢于言表,他手里使的力气之大,司途感觉自己的肩骨差点被捏碎。
司途甩开他的手,揉着肩膀说:「没错,是我载他去的。」「在哪?」他又问。
「碧心小馆,我刚刚说过了……喂喂!疯狗!你该不会要去找他吧?踏进东区,你是找死!」见狂犬问完后转身要走,司途好意的提醒。
东、西两区壁垒分明,彼此内斗已久,狂犬光是漫步在东区街头,就有性命之虞,更别说是踏进首领的地盘。
狂犬哪里听得进去,担忧小乔可能出事,他完全不能冷静思考基本上,他的体内也没有「冷静」这成分大步流星的冲到鹿头他们桌前,劈头就说:「鹿头,给我带路!」「你干嘛不找司途……」鹿头才不想蹚这浑水,狂犬却不给他拒绝的余地,跳到餐桌上,揪住他的衣领。
「喂喂喂!」胡鼠立刻站起,手搭着刀柄,「野狗!你又发什么疯!」无视胡鼠的警告,狂犬甚至无窗口户的存在,他「匡啷!」的一脚踹破玻璃,扯着胡鼠跃到外头,眨眼间跑远。
胡鼠在原地怔个几秒,「这头疯狗!」他恨恨的骂,也跳出窗户,追了过去。
「怎么又来了……」
十方心痛的看着前阵子才刚重新装潢好的店面,后悔自己不该雇用那头疯狗。「阿杰。」他叫来店里的员工,「玻璃窗还有鹿头他们的餐点,全加在狂犬的欠债上!」只好买件女仆装把狂犬塞进去,让他招揽更多顾客作为补偿。
脏狗。有记忆以来,旁人就是这么叫他,自然而然的,狂犬以为自己或许真的是条狗。
逃到黑街后,他的确也像狗一样的翻垃圾桶、向人讨要食物,睡在寒冷的马路边,艰难的在这条暗不见光的街道里挤进一丝自己生存的空间。
为了半条发霉面包,将合伙行抢的同伴打得头破血流,那时,人群指着他叫骂:「你疯了!你是头疯狗!」那之后,疯狗,成为旁人对自己的称呼。
后来他有了力,有了能一击砍下对手头颅的力量,这条街的人,开始称他为狂犬。比起其它的,他最喜欢这个绰号,听来有股狂妄无畏的豪气,于是将「狂犬」认定为自己的名字。
但黑街的人们多半还是讥讽的「疯狗」、「野狗」这样喊他,笑他疯、说他有病,看到他出现立刻把门甩上,好像他生着一头烂疮,而且满身跳蚤。
人们以为他不睡觉,却不知道他睡不着的原因,谁会去在意路旁肮脏的野狗?唯有小乔,这大城市来的青年,认认真真的唤他「狂犬」,一次也没有嘲笑过自己,一次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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