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络腮胡子对于林飞的神勇看得清清楚楚,他一直担心这新兵蛋子的安危,看林飞长得文文静静的,哪像是久经沙场的老兵啊。这家伙刀子嘴豆腐心,心底还是很善良的。没想到最后还是林飞救了他。
他就躺在尸体堆中,仰靠着尸体,粗重地喘息,眼里却是带着笑,“好样的,咱老胡看走眼了,没想到你一个新兵蛋子枪法奇准,拼杀也是这么厉害。我打仗这么多年,还没见过你这样的新兵,老胡算是开了眼了。”说完哈哈大笑,嘴里满是血沫流出来,看得人心惊胆战,他却全不当一回事。
这时,地上横七竖八的都是伪军的尸体,轮拼杀术,伪军和志愿军比起来还是小学生。美国佬不教他们的拼杀术的,当年的太平洋战场,美国佬和日本人肉搏时,基本是用手枪点射,他们考证手枪是对付拼刺刀的最好克星。干爹都不看好刺刀的作用,伪军就遭了殃了。
战友们正在打扫战场。林飞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一支美式加兰德步枪,又顺手捡起几个弹夹塞进弹药袋里。刚才的那通战斗将他的一点库存消耗的干干净净,朴玉素还没来得及给他更多的子弹呢,再说游击队也是急需弹药。这会儿不及时补充,到时就又得白刃格斗了。
络腮胡子一跃起身,看见了一匹毛色光泽的高头大马,他兴奋地像孩子一样扑上去,嚷嚷着:“好了,咱团长有它就不用走路了。”可是这匹高头大马显然对于鲁莽的络腮胡子充满了敌意,竟然掉转身来想跑。络腮胡子大吼着,想要抓住马尾巴。
“小心——”林飞知道不好,赶紧大叫一声,没想到络腮胡子的动作太猛了,那匹战马的后蹄一扬,两只乌黑的大碗照着他的胸口就踢过来。林飞想都没想,扬手一挥,一道亮光飞过,刺刀脱手而出,正向那匹战马高扬的头颅飞去,从马的右耳边飞过,在它的耳朵上划破了一道口子。
战马大惊,扬在半空的马蹄硬生生地收回,人立起来,长嘶一声,向着茫茫的雪原飞驰而去。一路上战士们纷纷躲避,搅得鸡飞狗跳的。络腮胡子遗憾地望着跑远的战马,忽地转身怒视着林飞。“败家子!这么好的战马都给你吓跑了,下回再到哪里去弄这样的一匹?”
林飞被他气得头脑发昏,这家伙怎么不识好人呢?咱救了他,一句感谢的话没有,竟然还朝着咱大发雷霆,世上怎么会有如此不知好歹的人呢?旁边的战友连忙劝说,还有的人指责络腮胡子恩将仇报,众口一词,说的络腮胡子满脸通红。军人都是血气方刚的正直之士,眼里容不得沙子。
那匹大洋马在这样狭窄的山道上根本跑不了多远,那边的志愿军也在群起而攻击,想要拦住它,结果走投无路的战马竟然长嘶一声,掉转头来,向着来时的道路飞奔而来,又是一阵惊呼声。后面跟着一大帮战士吵吵嚷嚷地追逐着。
络腮胡子一看,两眼放光,张开了双手拦在大道上。大笑着:“这会儿谁也别和我抢,这匹马是我的啦。”这家伙想要战马想疯了,战马狂奔过来,像头非洲野牛一样,撞上他不死也得残废。这匹全身乌黑的战马在雪地上奔跑的姿势非常优美,像一道黑色的波浪,浑身在阳光下闪着光泽。
眼看着这匹战马就要飞扑过来,络腮胡子甚至做出了搂抱的姿势,这时,那叼着旱烟袋的老排长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下子将他扑倒在地,滚翻出去,嘴里大骂着:“虎子,你抽的哪门子风啊,你不要命啦?”与此同时,战马就从他们的身边飞跃而过。
围观的战士只看到一个白色的身影鹰隼般飞跃到战马的身边,一手抓住了马的鬃毛,一手在马的脊背上一按,一个白色的身影稳稳地跃上了战马的脊背,黑白相间分外地好看。那身影抓住了马的缰绳紧紧勒着,战马忽地人立起来,但是马背上的骑手却紧贴着战马,纹丝不动,像是钢浇铁铸般的。
战马毕竟是受过训练的,不是野马烈马,知道骑在背上的勇士是好手,挣扎也是徒劳无益,它在大道上奔跑了一阵,就扬起头颅,打着响鼻,缓缓地放慢了脚步。马背上的骑士勒住马缰绳,驾驭着战马向着络腮胡子他们小跑而来。
络腮胡子站在路边惊讶地仰望着这名骑手,“咋的,你还会驯马啊?好样的,我说兄弟,你会的可不少呢。啧啧,这么好的战马到了你手上,留着也是没用,不如——”
骑在马背上的正是林飞。他不是想逞能,而是担心战马狂奔伤人,来不及多想就跨上了马背,意外地驯服了这批桀骜不驯的战马。这时也是满头大汗。他只是微笑着。至于这匹战马,他压根没有想着占有,他是步兵,要战马也没用啊。
王海山营长来了,看着骑在马背上的林飞,也是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半天合不拢,最后冒出一句:“兄弟,我服了你了!你以前是干啥的?我相信朝鲜老百姓说的了,真有你的!”说了半天,他还是不知道林飞是干啥的,林飞也无从述说。
络腮胡子在一旁拽着马缰绳大笑着说:“他还能是干啥的,还不就是养马的吗?小子,你的骑术很真不错哩,就是比咱老胡差那么一点。”话没说完,周围就是一阵哄堂大笑,络腮胡子还骑马呢,如果不是林飞救他,险些被马踢得倒飞吐血。
络腮胡子摩挲着马的鬃毛,一摸一手的血,不由叹息着:“小子,有你这么驯马的吗?好悬没把这匹马的耳朵削掉了。这匹战马可是要送给咱团长的,这挂花的战马算是怎么回事呢?”说得大伙儿鸦雀无声。
“勇士!好样的!”一阵爽朗的大笑声从后面传来,林飞扭头一看,正是徐锐团长带着警卫员前来了。由于走得匆忙,棉衣敞开着,呼呼地灌风,他也毫不在意,还是那副不修边幅的样子。
刚才激烈的战斗场面,他都看在眼里,尤其是林飞雪上手刃伪军,逼降伪军,驯服战马的场景,他是看得津津有味,啧啧称奇。但他并没有太多的惊奇,这是一支英雄的团队,里面身怀绝技的战士实在太多了,都是经历解放战争洗礼的老兵。
重生这一世,实现我心中的如愿盛世!警员凌绝重生了,危急时刻他不仅挽救了自己养父的性命,同时还屡立新功。系统的加持,更加让他无所畏惧。炒股、搞互联网,写歌、搞综艺,一时间风生水起。可因为一桩案件,凌绝被下放边远山区。凌绝走了,养父却早到了对方的报复,昏迷不醒成为了植物人。这一次愤怒让凌绝暴起,黑化的他第二人格现身。既......
他们早该相爱,却都成了Alpha 每次易感期,程幻舟总是彻夜不归,回来时必定带着满身男男女女的气味。 他像个滥情的海王、混乱的变态,伪装得风流。 可在闻到杜尽深身上沾染专属于Omega的信息素时,剧烈的反胃感从身体深处涌上来,他舌根发苦,落荒而逃。 杜尽深一把将人按在门上,冷眼瞧着他,略带戏谑地嘲弄:“怎么,平时玩得这么开,我这个人倒是很让你恶心?” 程幻舟无言以对,像是什么东西顶到了喉咙口,咽不下去,又发泄不出来。 他多次想,那个可以光明正大站在杜尽深身旁,被他亲吻,与他组建家庭的人,本应是自己。 然而他们都成了Alpha。 他和杜尽深十年友谊,如一坛早已过期发涩的青酒,泛滥成失控的占有欲和疯狂的冲动,他浸没其中,无处躲藏,快要溺死时便挣扎。 却永远没法满足。 *** 杜尽深x程幻舟 天之骄子掌控欲极强攻x病娇鬼畜疯批男神受...
这是一个靠小说家们拯救的世界,小说里面的一切,都能够映照当世,一作者一世界。只要你会写好看的小说,你就是横断万古的大神。历史博士刘旭不会写小说,但是他懂历史呀!于是他写《三国演义》《楚汉争霸》《隋唐演义》《春秋战国》《大明英烈》,文中无数文臣将相,都在他的笔下,降临此世。他还写《聊斋》《西游记》《封神演义》《洪荒无量》,满天神佛,三清鸿钧,都在此映照万古。对了,是不是还可以写《金xx》呢?刘旭大神的作品都很健康。...
任你权势滔天,任你富可敌国,在我面前不要嚣张。我是叶秋,能救你的命,也能要你的命!小说别名:盖世神医。...
★食用指南 ①真妖媚妖女X假端庄圣女。 ②江湖恩怨对错难分,眼见+耳听都不一定是真的。 ③本文HE!慢热!!! 魍魉城覆灭数月后,城主夜离雀再现江湖。 那日,冬雪初停,正是四海帮少帮主李珣与天佛门圣女沈漪大婚之日。 夜离雀小指勾着一壶酒,缓缓踏入喜堂。 她眼角含春,语气酥媚,斜睨着新娘徐徐问道:“走是不走?” 沈漪拔剑,剑锋抵住她的心口,低低地骂了一句,“滚!” 夜离雀往前走了半步,迫得沈漪往后退了半步。 “妖女!我杀了你!”李珣气急败坏,剑挑夜离雀,却被沈漪一剑格开。 众目睽睽下,沈漪一字一句地道:“谁敢动她。” 多年之后,那日雪落梅梢,夜离雀拥着沈漪,咬耳撒娇:“漪漪,你待我一点不好。” 沈漪莞尔,侧脸轻吻她的脸颊,温柔问道:“这样好不好?” PS:封面人设图出自画师千度~绝美!...
我要拾神灵的荒!罗逸穿越了,穿越到一个神术和魂术昌盛的世界,成为一名低贱的拾荒者。正当他唏嘘上天不公时,发现自己并非没有金手指。随他而来的,在他的意识里,是一片众神古战场。这就是众神的坟墓!罗逸惊讶于这片土地的富有。什么?你想成为一名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