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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9页)

林琅知道他回不去了,国内正在通缉他,他的钱已经全部花光,他的人生已经完蛋了。

小时候,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红与黑》,他坐在那间简陋的图书馆里,把这本书翻了一遍又一遍,那时候,他的梦想就是成为成功版的于连。

他甚至在语文书的封面上写下:“谁又会想到这如姑娘一般白皙、温柔的容貌背后竟会隐藏着一种宁可死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坚如磐石的决心。”【1】

如今,他已经不能飞黄腾达,但即使不能名垂千古,也要遗臭万年。

他要给所有人一个震撼,一个惊喜。

这时,人群中传来一阵欢呼声,总统先生出来

了。

林琅摸出藏在腰上的枪,这是他偷渡时向一位印度人买的。

多亏裴律给他的提示,让他想出这样一个遗臭万年的方法。

在人群的欢呼中,几个西装革履的外国人从希尔顿酒店走出。

林琅大脑很懵:妈的,到底谁才是总统先生?

他这时才意识到,他好像对外国人脸盲,看谁都像是长得一模一样。

这时,有个报社记者朝一位中年男人兴奋地喊道:“rpresident!”

林琅看向那个朝记者挥手的中年男人。

“砰砰砰——”

枪声在华盛顿的广场响起,和平鸽被惊得扑棱乱飞。

保镖们把林琅摁住时,他及时咬破嘴里的东西,他虽然没有良心,但还是不想给自己的国家添麻烦,以免这群人屈打成招。

意识模糊前,他心里感慨:

只可惜,在我死后,不会有玛蒂尔达亲吻我断裂的头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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