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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怀瑾忍不住多用了一些,这一用便是将晚饭也用了去,吃饱喝足后,他靠在石壁上懒洋洋的打盹。
片刻,他从旧衣上撕下一片布料,咬破指腹画了些什么,塞到食盒里。
于是,当沈舒第二天送了饭菜过来,将新食盒拿去洗,便看到食盒里塞了一根布条。
他放下油渍脏污的盘子,擦了手将布条拿到亮光处去看,只见布条上直白的画着两条血色的横杠,头粗尾细,瞧着像是……筷、筷子?
沈舒抽了抽嘴角,心说自己没往食盒里放筷子吗,回到灶房往食盒里一看,竟然真的没有放筷子。
沈舒嘴角抽得更狠了,甚至有点无语,因为他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
他今天给顾怀瑾送饭放筷子了没有?
山洞里,顾怀瑾目光沉凝着沈舒今日送来的韭菜馎饦,陷入思忖,这该怎么用手抓着吃呢?
*
又给顾怀瑾送了几日饭,这一送就送到了初一,沈舒还惦记着菌菇酱的事,想着刘敬和今日当要回来,却不想足足等了他一天也不见人归。
他哪知刘敬和带着野香菇酱去到县里,很快便在私塾了引起了一场风波,起先是因为刘敬和不与同窗好友一块去外头吃饭了,惹来富家子弟周公子的嘲笑。
“刘敬和,你那个便宜未婚夫怎么不给钱花了?这几日连饭都吃不起,过几日该不会连学都上不起了吧?”
周公子出身县里大户,家里的丝绸庄开到了邻近好几个县,他一向出手阔绰,自觉优越,不想刘敬和一个偏远山村出来的农家子,竟也依靠着未婚夫的供给,和他进入到了同一家私塾,更是和另外一批平民学子打作一团,混得风生水起。
周公子一向瞧不起低等人,农家子毫无疑问就是他眼里的最低等,是以他每每见到刘敬和都看不顺眼,轻则奚落嘲笑,重则暗下狠手,因为事情做得隐秘,刘敬和也没法告到老师那里去。
刘敬和故作骄矜的斜了他一眼,不屑冷哼的从书袋里掏出小个陶罐,驳道:“谁说我吃不起饭,不过是外头的饭菜尔尔,吃腻了换换口味罢了,我那贴心的内子与我做了肉酱,拌着米饭岂是你在外随意弄些东西果腹可比的?”
刘敬和的同窗好友还没听刘敬和提起这肉酱过,不由目露疑惑:“知诚兄,你什么时候带了这肉酱来,怎么没让我们也尝一尝?”
知诚是刘敬和的表字,他摇首惭愧道:“居安兄,如此不入流的乡野之物我岂敢献给你吃,不过自个儿解解馋罢了。”
文道之路,浩然正心。他将以才气通圣,书写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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