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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姑的黑夜总是格外漫长,而一到晚上雪山会更加危险,有野兽出没,也有其他不能踏足的部落,松哲劝他们尽量不要在夜间外出,这样一来,明若清的调查一直没什么进展。
不过,她和唐沂常常跟着松哲,耳濡目染之下,对部分异族习俗倒是略知一二,可谓难得的修行机会。
这日早晨,东方天际还是黑茫茫的一片,风雪中悬望千里,渺无人迹,所有声音都消逝在没有尽头的远方。过了半晌,当地面出现第一道晦明交叠的影子时,飞鹰镇人相继离开民居,高持火炬踩着前面同伴的脚印,缓慢而又坚韧地,从血液里就流淌着野性,是无需骑马驰骋,也能在北姑留下最壮丽的画面。源于一种默契和传统,他们用古老的赞歌放鹰振翅,带领他们走向更无垠的天地,于是日复一日,部落新的一天开始了。
北姑群山孤苦苍凉,却为飞鹰镇抵抗了漫长冬季的尖风薄雪。明明雪山与草原大有不同,但鹰永远都是蓝天下最强悍的猎手,正如这些勇士的崛起,从未停息。
队伍在潦倒的雪地中渐行渐远,只剩那首低沉的赞歌随着鹰翅振动声传入南初七的耳畔,像是一朝唤醒了灵魂,让他莫名其妙地找到了旋律,不自觉跟着哼唱了起来。
并非什么神秘的仪式,飞鹰镇人习惯早猎或捕鱼,随鹰出行是他们的日常罢了。因为天寒地冻,早起这件事变得十分困难,似乎在笑城都没这么早过。姜云清原本听不见歌声的,但耐不住睡眠浅,枕边人一动他就醒了,抬眼一看周围全黑,脾气再好也要恼火。
姜云清讨厌南初七恶毒的声音,以及这极致的作息规律,蒙上脑袋免得自己忍不住踹他下床,“烦死了。”
“……我们崇尚勇武,会化身成鹰从你头顶飞过,用狼的力量与敌人殊死搏斗~”南初七越来越放肆,不得不说,他在弹舌方面挺有天赋,居然学会了松哲的族语,“闪电突袭,击碎敌心……起——床!”
搭在腰上的腿瞬间收回,姜云清忽感后背也凉了一截,知道是南初七掀开了被子,接着很快又把他重新裹紧。
南初七在赞歌声中完美早起,少了素日里的呆滞感,精神极其亢奋,就好比孤狼急切地想追上狼群的步伐,他蓦然觉得他也是队伍的一份子。
他悟了:“原来这就是信仰啊……”
姜云清当然不愿理解他所谓的信仰,拉下被子露出了被胖胖挤着的侧脸,冷眼注视了许久。那恰到好处的肉感在白猫的衬托下显得十分温馨,只是周身若有若无的低气压让南初七不敢在这时候夸一声可爱。
“对不起,我不唱了。”南初七识时务者为俊杰,立马道歉,立马圆润地离开。
他脚踩便靴,从横架上取下大襟狍服和黑犴背心,飞鹰镇人在秋冬日常都是如此装束,袍边绣有八宝纹,前襟正中开衩,与云中蒙服相似,不过更为厚重。仔细穿好后,再佩蓝褐缎皮里金色腰带,头戴双耳鹿帽,但帽檐下的长发未经束缚,只留几缕辫发垂肩,加以珠玉点缀,像当初在河仙城的狼族少主,凛冽肃杀,偏偏又带了几分艳色。他的容貌夺眼,确实很适合异族风情,姜云清看了都恍神。
南初七英气勃勃地站在炕边,拿着面罩不停比划,露出微微上扬的眼睛,看似寻求建议实则勾引:“我戴这个是不是更好看?”
这么多年了,他爱显摆的习惯还是没改。
“啧,太帅了,这衣服太——帅了。”南初七到最后也没有戴面罩,因为姜云清说再吵就真的踹死他。他识趣地放弃了扮演冷漠杀手或贴身侍卫的戏码,随即用这种方式希望从姜云清的口中听到一句夸赞。
结果姜云清提醒他:“队伍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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