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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那个乌术,他身为长子,却软弱无能,听说下头的几个弟弟都想要弄死他。但他一日没死,一日是大儿子,草原的规矩,就该由他当可汗,几乎成了悬在他头上的一柄利剑,他的父王每衰老一天,便裹挟着他也一起向死亡更接近一步。
萧叡没见过这样的北狄汉子,忒没出息,又是穿汉服、说汉话,听闻还读过四书五经,说起话来一口流利的官腔,不看他的相貌,几乎让人认不出来他是北狄人,那日接见,也毕恭毕敬,礼仪周到,跟他那个自负愚蠢的弟弟相比,委实太过谦卑,说是摇尾乞怜也不足为过。
“他都找过谁,都记下来。与他相处得好的人又与谁接触,也得仔细盯着。”他究竟是包含狼子野心,还是真心想要逃离王庭,寻求一个庇护?萧叡一时之间也拿不准,还是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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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狄王子阿岩有些焦急,大齐的皇帝是接待了他们,但是他们还没有见过那位小公主。
他的大哥也不知在做什么,每日不紧不慢地四处闲逛,真像个汉人一样,还四处结交汉人书生,在外面天天请客吃饭,过得好生悠闲,非常张扬。
阿岩觉得自己就是和那些汉人相处不来,而且他的汉人官话说得也不好,那些文弱的汉人应该只是被圈养的羊羔而已,一点都没有男子汉气概,但是就这样的一群人,是怎么在千百年以来将他们拦在关外的?
正如这日,乌术应汉族友人的邀约,夜泛香舟,听乐赏舞。
靡靡之音灌耳,玉盘珍馐满桌,这座花舫点满了灯,亮如白昼一般。
乌术饮一杯酒,心道:奢侈。
他的族人在苦寒之地风吹日晒,一盏油灯是很珍贵的,可汉人却能这样铺张浪费,因为他们不会舍不得,他们有数之不尽的资源。
大概,即便再多养上几百上千万的人也绰绰有余吧。
行酒令行至他这里,乌术腼腆地莞尔一笑,故作憨直蠢笨地道:“作诗对我来说太难了,汉人文学博大精深,我实在不会。”
他很擅长放低身段,让人小瞧,若不是因为这样,他早就被他的二弟弟给杀了,明明他们是一母同胞的兄弟。
上次大齐和北狄大动干戈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再往前,北狄人打到中原,已经是四五十年前的事,记得那件事的人估计都死得差不多了。徒留诗中慷慨激昂的陈词。
大齐的人以为他们北狄已经被打怕了,再见他行事,更想,连北狄的大王子都仰慕他们的文学,要被教化,这是何等的光荣,大齐是大国,自然要心胸开广,接受外民朝见。
是以,他这几日来结交书生并不算困难。
开始有人以为他听不懂汉话,当着他的面笑眯眯地骂蛮夷。在大齐,即便是权贵也不能轻易结交官员,他身份敏感,当然更不能,但官员家中仍在书院、国子监读书的少年郎却不是不行。
乌术只是把自己的身份亮出来,就有人主动来接触他。
他打算先尽职尽责地扮演这个仰慕者的身份。
绯红晶莹的葡萄酒液在玉杯中摇晃。
他随着歌声打起节拍,哼起歌曲,只听一遍就学得八九不离十了。
友人惊异:“你这歌唱得真好。”
乌术说:“这是我们的天赋,我觉得我会弹你们的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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