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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灵夕一看,那女人不就是在万兴戏院卖戏票的么?!那大嗓门儿,市场上十个卖菜的加一块儿都吆喝不过她,这声音,名副其实的过耳不忘。
“姑姑!”小女孩的哭声嘎然而止,见了救星般连忙从地上爬起来要朝来人扑过去。
这女人是认识她的,以前古灵夕每次陪古仁天去看戏,她总要和他们父女打个招呼,一来而去,也算混了个脸熟。要是被这人发现自己大半夜穿成这样在外头游荡,传到她父亲大人耳朵里,不气死他老人家才怪。
见状,古灵夕一把抓起丢在一边的包袱,马上把脸别向另一方,起身摁着帽子,一溜烟拐进了前头的小路。
确定身后没有任何动静之后,古灵夕放慢了步子,亏得刚才的运动量太大,虽然衣裳裤子上已经找不出几块没沾水的地方,但丝毫不觉得冷,背上还阵阵地冒汗发热。
“出门不利,可恶的水鬼!这衣裳才头回穿呢,被糟蹋成这样,哼,总有一天姑奶奶得扒了你们的皮!”停下来,她用力拧着水哒哒的袖子和裤脚,嘴里骂骂咧咧,一方通体乳白的玉镯子在她的右手腕上晃来晃去,泛着轻柔润泽的光。
打从记事开始,古灵夕就能看到那些常人见不到的东西,年幼的她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可以把自己的头拿下来玩,有些“人”可以在半空中飞,有些“人”可以笑嘻嘻地在一堵厚厚的墙壁里穿梭自如。她更不明白,为什么还有些模样骇人,缺手少脚的家伙老爱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跑出来张牙舞爪地吓唬人。把见到的景象跟大人们说,他们却说小孩子家不许撒谎,从来没有人把她的话当一回事。不信就不信吧,反正她从不害怕这些时不时在各个地方出现的怪家伙们。一直到她长大之后,她才渐渐知道自己所见的种种怪“人”,其实是一种被称之为“鬼”的物体,也有人管它们叫“魂”。总之,经年累月,看来看去,古灵夕已经完全习惯了那些玩意儿的存在,只是偶尔会奇怪为何别人看不见,当然,她也曾见过两三个能看见的,只不过无一例外都被吓晕了过去。反正说了也没人相信,古灵夕索性再也不把自己见到的情景向别人提起了,古家上下,包括古仁天在内,无人知道自己家居然出了古灵夕这么个有“本事”的成员。
开初的几年,对于那些鬼魂,古灵夕其实是拿它们当有趣的大戏一般看着,人不犯鬼,鬼不犯人,一个演一个看,两者一直相安无事。这样的友好关系一直维持到她过完九岁生日。打那之后,古灵夕常在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身上有淤青或者抓痕,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她那粗心的老爸还数落她一点不像个女孩子,爬墙上树弄得自己一身伤。只有古灵夕自己最明白那些伤口的来历,那段时间,从不将些家伙当回事的她,终于开始害怕了。
不过万幸的是,她的害怕并没有持续多久。
同一年的夏天,古仁天领着她去庙会游玩,就在古仁天挤进一个小摊给她买面人儿的当口,一个老太太来到古灵夕的面前,从怀里掏出个白生生的玉镯子,不由分说地套在了她的右腕上,只说了句“镯不离身,可保平安。”,之后便转身离开了。
这镯子委实漂亮,小小年纪的古灵夕只顾着高兴地欣赏腕子上的玩意儿,待她再抬头想追去找那老太太问个究竟时,面前人山人海,哪里还有老太太的踪影。
迄今为止,老太太的具体模样古灵夕是忘得差不多了,只依稀记得那种慈眉善目的感觉,以及一张白面馒头似的胖圆脸,还有满头放亮的银发。
镯子的来历虽然蹊跷,可自从戴了它之后,那些鬼怪似乎个个都不敢在古灵夕面前猖狂了,只要一见到她腕上的玉镯子,它们全部退避三舍。至于那些莫名其妙的伤痕,当然也再没有出现过。这镯子一戴就是八年,其间古仁天也曾问过她镯子是怎么得来的,也试过把它从她手上褪下来,但是,不论用什么办法,镯子就像长在她手上了一般,再也脱不下来,最奇的是,古灵夕长大,它也跟着长大,总之手腕跟镯子一直保持着最贴合的距离。大家尽管纳闷儿,可也毫无办法,反正也不见得碍事,而且怪好看的,也就让古灵夕一直戴着了。而刚才在水池里救小孩时,她出拳砸进水里,无非也是想靠这镯子把那只水鬼给驱走,看来果然奏效呢。
盯着已经被自己蹂躏到比百岁老人的脸还皱的衣裳,古灵夕疲倦地叹了口气,彻底放弃了把水拧干的想法,把衣服换下来吧,这四周又没遮没拦的,虽说是半夜,可难保不会有人经过。没法,她只得打起精神,抬脚快步朝车站赶去,车站那边有公厕,唯一能换衣服的地方。
等到明早售票口一开,自己绝对会是第一个购买车票的乘客。坐上头班车,一路绝尘,嘿嘿,谁都别想找到她。早已铁了心,她爸什么时候跟钟家取消婚约,她就什么时候回家,这话明明白白写在了她留给她爸的“告别信”里。她才不管她老爸怎么想,总之要她嫁给姓钟的就是不行!
带着一肚子的愤愤然,古灵夕的步伐越来越快,平日里要走上一个钟头的路,她只用了不到半个钟头。
进车站,换好一身干爽衣服,寻了张离售票口位置最近的长椅坐下,古灵夕把包袱紧抱在怀里,把帽沿再压底了些,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除了她自己,车站内外难觅人踪,只有不远处的角落里,横卧着一两个黑影,偶尔动动,伴着粗鲁的鼾声。总有那么几个无家可去的流浪汉,白天在人潮涌动的站间向人乞讨,夜晚以地为床,借他人屋檐避避风雨。虽然常听说这类人中的一些会纠合在一起抢劫路人财物,可身为女子且此刻单身一人的古灵夕却并不害怕。她爸是个生意人,免不了天南海北地奔波,防人之心不可不无,身边跟带着一两位名为助手实为保镖的汉子也是常事。有这些现成的师傅在身边,好动贪玩的她少不得缠着他们教自己一招半式的,日子一久,她的拳脚功夫还真不能拿花拳秀腿来形容了。不夸张地说,真要遇上恶人行凶,三、四个匪徒齐上也不是她的对手。
把身子朝后靠了靠,古灵夕打了个呵欠,一阵睡意不可遏止地涌了上来,她慌忙甩甩头,告诫自己不能睡,撑也要撑到上车离开!只要到了省城,自己的逃婚行动就算大功告成。
是的,古灵夕要去的目的地正是省城,那座远比她家乡繁华千倍的,同时也是她拒婚对象所居之处的大城市。选择去那里,无非是玩起那套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的把戏,任古仁天再老谋深算,也不可能想到女儿会“自投罗网”。
古灵夕很为自己的聪明而沾沾自喜。她家亲戚不少,可是大都居住在小城或者临近的市镇,在省城,只有一位远房的表姨。早些年,表姨一家偶尔会来小城小住一段时间,那会儿,年幼的古灵夕难得有一个年龄相近的投契玩伴,故而与表姨的女儿关系非常好,管这位比她大三岁的姑娘叫十七表姐。之后,听说表姨父在省城的生意越做越大,算了算,他们一家子已经三年没回过小城,两家人的联络也就因为各自的忙碌而越来越稀松了。把所有能投靠的亲戚想了个遍,古灵夕坚定地认为表姐一家是最最合适的去处。一来表姨和表姨父宠自己如亲女,肯定不会舍得着她往火坑里跳,必要时可以搬他们出来当说客;二来他们家家势不错,就算住上个十年八年也不愁衣食无着;三来她自己已经许久没见过十七表姐了,怪想念她的,这回也当是顺便探亲吧。古灵夕的如意算盘,在心里拨得哗啦哗啦响。
抬头看了看仍旧漆黑一片的天空,古灵夕求神拜佛地盼望着早点天亮。
如她所愿,一夜平安无事。
当那张薄薄的车票被紧紧捏在手中时,古灵夕连念了三次阿弥陀佛老天保佑。
坐在颠簸不止的座位上,看着车窗外向后飞快倒退的景致,古灵夕的心都快要飞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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