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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头靠在陆则宽阔的肩上,他便抬手,将她抱进怀里,他平日里常用笔,衣服上就沾染了墨的味道,现在又多了些紫檀的香味。她将脸埋在他的衣襟处,静静地待了会儿,感觉安心了许多,才小声道,“其实,我有点怕。”
陆则低头,看怀里人的发顶,她的头发养得很好,又黑又软,摸上去凉凉的,像是上好的绸缎一样。他轻轻地摸了摸,声音很温和,“嗯,我知道。我在,我会护你和孩子周全的。”
不管发生什么,他都会护她和孩子周全的,付出什么代价,他都愿意。
第144章弄璋
裴氏是头胎,生得有些艰难,下午发动的,一直到夜里三更,外头更夫敲了梆子,孩子才呱呱坠地。
因是夜里,陆老夫人也没有派人去各房报喜,江晚芙还是早上起来,用早膳的时候,听惠娘进来说的。
“因是头胎,生得慢,好在还是顺顺当当的,是个小郎君。听传话的嬷嬷说,足有八斤二两重,难怪瞧着大少太太的肚子那么大……”
江晚芙也很替裴氏高兴,用过早膳,便叫惠娘带上各色补品,还有她先前得空时亲手做的小孩衣物,朝明思堂去了。刚进院子,就见明思堂忙得热火朝天的,嬷嬷丫鬟来来去去的,裴氏昨夜三更才顺利分娩,现下院里都还没收拾利索,显得有些乱,但众人脸上都洋溢着喜色。夫人顺利分娩,说明她们伺候得好,到时候主子少不了要赏她们一回的,自是个个都高高兴兴的。
她进门的时候,庄氏和赵氏已经到了,正在屋里坐着,庄氏跟裴氏说话,“你这回可真是吃了苦头了,月子定要好好地坐才是。我这里有个女子补气血的方子,阿琇生团哥儿和圆哥儿那会儿,便是用的这个,恢复得极好。我也拿来了,你叫你身边嬷嬷看着抓药熬了吃吃看。”
裴氏半坐着,靠着床栏,背后垫了个绛紫绣福字的靠垫,额上戴着水绿抹额,脸色还略显苍白,但面上倒是笑着的,“那我就谢过二婶了。”
说话间,几人看见被嬷嬷引进来的江晚芙,便叫她过去一起说话。正屋里不大,下人就又搬了个团凳进来,她刚坐下,嬷嬷就从次间里抱了襁褓出来,笑吟吟跟裴氏道,“乳娘已经给小郎君喂过奶,说小郎君有力道得很,都不用哄。”
在座的长辈里,庄氏带孩子是熟手,裴氏又还在榻上歪着,不好动弹,她便顺理成章接过藏蓝色的襁褓,抱在怀里,低头逗弄起来,笑着道,“瞧这孩子的五官,我看生得像大郎。”
江晚芙也凑过去看了眼,小小的孩子裹在襁褓里,睡得正香,白嫩嫩的小脸,还戴着个软布的蓝色小帽子,看得她心都要化了。其实她以前看小孩儿的时候,虽也觉得可爱,但并不会有这么强烈的感觉,但可能是自己也有身孕的缘故,母性就泛滥了似的。但要说五官像陆致,她倒是没怎么看出来,这么点的小孩儿,哪里看得出五官呢,像大嫂也说不定呢。
庄氏又把孩子抱着给裴氏看,裴氏低头看见孩子小小的鼻子、粉红的小嘴、淡淡的眉毛,还有握着的小拳头,感动得鼻子一酸,昨天的煎熬、挣扎和痛苦,在看见这孩子的这一瞬间,好像一下子全部淡去了。
庄氏倒是很理解,笑着问,“可取了小名了?”大名自然是要长辈亲自取的,还得记到族谱里,不能随意胡乱来,但小名就没那么要紧了。
裴氏点头,“嗯,夫君给取了,平哥儿。”
昨天孩子出生后,陆致过来看她和孩子,她那时累极了,却也还是撑着等他。见他进屋,小心翼翼地从嬷嬷手里接过孩子抱着,一贯温和从容、四平八稳的男人,难得显得有几分手足无措,只抱了一下,便把孩子给嬷嬷了。
陆致在她床边坐下,她主动靠在他的怀里,他抬起手,摸了摸她的头发,低声说了句,“辛苦你了。”只一句话,就差点把她的眼泪勾出来,她靠着他的胸膛,隐约间感觉两人的心也贴的很近,“夫君,祖母说孩子的小名,准我们自己取。你说取什么好?”
陆致沉默了会儿,道,“叫平哥儿吧。只要他一辈子平平安安的,就好了。”
“平哥儿……平平安安,顺顺遂遂……”庄氏点点头,道,“是个好名字。”
几人说过话,话题兜兜转转,又聊到了别的话题。庄氏啜了口茶,道,“……我前几天去看团哥儿兄弟俩,碰着女婿,聊了几句,他倒是说了件新鲜事。明安公主大约也就是这几日要到了……自那事后,皇后娘娘身子一直不大好,如今公主回来,她总算是能得几分宽慰。”
庄氏倒不是对孙皇后多有好感,她纯粹是站在一个女人的角度,觉得孙皇后也可怜,儿子养得那么大了,忽然就没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但说到底,先太子做的那些事,也实在见不得人了些。
江晚芙一直在养胎,对明安公主回朝的事情,也没怎么关心过。不过明安公主是为了大梁去和亲的,如今能够回家,也是件好事。
回到立雪堂,江晚芙去看了看姚晗,检查了他最近的课业,小孩儿在这方面着实没什么天赋,他也刻苦学了,但总还是比同龄人学得慢些。原先的夫子这次秋闱取中,已经请辞离府了,现下换的这个夫子有些孤傲,但听陆则说,新夫子是淮安府的案首,还是小三元,给姚晗打基础是绰绰有余的。
姚晗得了叮嘱,知道婶娘现在有了身孕,不能抱他了,就乖乖地自己搬了杌子来坐,双手托着下巴,仰脸看着江晚芙检查他的课业。
“晗哥儿进步很大。”江晚芙摸摸小孩儿的头发,夸了他几句,就看见小孩儿脸颊红红的,可爱得不得了,心里忍不住想,可真好哄啊。想起姚晗刚被公公带回来的时候,凶得像小狼崽一样,还把嬷嬷手上咬得出血了。现在就像只乖乖的小狗了。
她又问他,“夫子来了有些日子了,晗哥儿觉得适应吗?”
姚晗摇摇头,说话还是很简短,“不喜欢。夫子嫌我笨。”
“晗哥儿不笨。”江晚芙好好地跟他说道理,“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东西,也有不擅长的东西。就像你身边的红蕖姐姐,她擅长算账,却不会刺绣。晗哥儿也是,你课业虽学得不很好,但武师傅却常常跟我夸你,说你有天赋。人不是必须样样都擅长,我让你跟着夫子念书,也不是想你考状元,不过是让你识字明理,以后跟人打交道,不容易被人算计。”
“至于你觉得夫子不喜欢你。”江晚芙顿了顿,尽可能通俗易懂地解释,“你现在还小,身边也只有固定的几个人。夫子、武师傅、红蕖……所以有人不喜欢你,你会不高兴。但等你长大了,你会遇见很多人,比现在多很多很多,他们有的喜欢你,有的讨厌你,有的怕你,有的想讨好你,有的人你可以敬而远之,有的你却必须跟他来往。所以,对我们而言,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太在意别人对你的喜恶,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就好了。婶娘这么说,你能懂吗?”
其实小孩儿不喜欢夫子,她确实可以换个人,不过是张个嘴的事情。但她总感觉,姚晗在和人交往、建立良好关系这方面,实在很稚嫩,他的喜欢和厌恶都太直白,小时候不要紧,可长大了还这样嫉恶如仇,却是要吃亏的。
尤其是他没有父亲长辈护着,以后的路多半要自己走。
她便觉得,自己能教的,还是要教他,哪怕说得费劲些,多说几回,也没关系,她不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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