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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一子哈哈大笑,冲陆天明举起大拇指。
听闻此,卫东生脸色唰一下就红了。
尴尬归尴尬,但肚里馋虫闹得慌。
仍旧眨巴着眼盯着酒盅里的瓮头春。
“想喝就喝,挨了一剑,就成胆小鬼了?”青一子循循善诱道。
卫东生挣扎片刻,猛地一拍桌子:“管逑他的,死就死了。”
言罢,自顾酌满一杯。
迫不及待就往嘴里灌。
“这不就对了。”青一子朗声笑道。
“当真是好酒,天明,有眼光!”卫东生举起大拇指。
陆天明淡淡一笑。
开始往酒葫芦里灌酒。
卫东生奇道:“天明,这才刚开始喝,你就打算走了?”
陆天明摇头:“当然不是。”
“那你这是?”
陆天明实话道:“里面有个小家伙,帮我挡了一箭,到现在还没醒,他喜欢喝酒,两天就要喝一斤。”
卫东生眉头挑动,望向青一子。
青一子当没听见,自斟自酌。
卫东生挠着光头尴尬得不知如何是好。
陆天明也没有继续解释。
放下酒壶后,拿起酒盅,动作跟青一子一样迅速。
“再不喝就没了,最后一壶。”青一子终是没忍住。
卫东生一愣。
急忙够头看向酒壶。
好嘛,两斤酒,直接被陆天明带走一半。
“靠,你们两个阴险小人!”
最后。
三个人都喝得意犹未尽。
不过,酒之所以好喝。
讲究的就是一个刚刚好。
刚刚好,其实就是不足的意思。
天下万物,不管是什么东西。
多了,人就不知道珍惜。
实际上,西长城下的瓮头春,并没有比顺风客栈的女儿红好喝多少。
陆天明大可带着他们回十里镇喝个痛快。
可那样的话,女儿红就只是女儿红。
到时候并肩作战的三人,可能自十里镇一别,今生再无见面的机会。
但现在,有了没有喝足的瓮头春,酒就不是酒,是挂念。
陆天明不是一个情感泛滥的人,相反比较稀缺。
也正因为稀缺,所以他重情义。
分道扬镳时管北枫借的银子,其实也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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