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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欢出自现今已破败的书香世家,但尽管破败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不是他一个工人能配得上的。
可他是真喜欢啊,想把世间一切珍贵稀罕的宝藏双手捧着献给她,他也不怕苦,不怕累,能给她打造一个还不错的小家。
未来那个家要换男主人了,他不忍心让时欢洗手作羹汤,那位可以做到吗?她会不会要给别人做?
宋振兴想着,黯淡的眼神突地有了光,直视前方,心想今天哪怕是死在这儿,也要带走两个,一个赚本一个垫背,当然,他可不能死在这儿。
是时欢也是神起众人,为了保护他而牺牲的人,还有纪元那些不把人命放在眼里的狗贼们,以及借花献佛想拿他的头当投名状的小狗贼,都等着他一个一个清本算利呢!
宋振兴自认今天运气很差,趴在地面听脚步声都能被毒物蚂蚁咬住耳朵,咬着肉紧紧不松,起身的时候那蚂蚁都掉在耳朵下方,渗人得很。
很快就感觉身体温度下降,蚂蚁死活弄不掉,时间紧急,他拿刀子忍着疼果断剜下了那块肉,而后把蚂蚁踩在脚底狠狠碾磨。
内心祈求上天保佑,希望毒发是在逃出去后,千万别半死不活落在仇人手里,那简直是留个全尸都绝无可能。到那时宋振兴一定会自尽。
可又有谁不想活着呢!
只是看看都好啊!
四周都传来簌簌声,宋振兴感觉倒霉透顶,像个无头苍蝇乱了阵脚,只得往没声响那方去。
也就是这条路,他发现越往远处走,毒物越是少,心下咯噔,难道是纪元的人喷了什么东西?
人一旦选择路,后退是不可能了。
眼前很快出现两米高的草堆,这里已经一条毒虫都看不到,还有看似香甜可口的果子。
宋振兴口干舌燥,眼花缭乱,脑海里想的是逃出去后被众人拥簇,纪元覆灭,他跟众人喝酒食肉,把这些白嫩嫩流着汁水的果子都吃了下去。
身体不受控制走上前,忽然被割了肉的耳朵那处传来刺痛,紧接着就是全身发寒如坠冰窖,这毒素发作,瞬间就让他清醒百倍!
再仔细去看,那白嫩嫩香甜可口的果子哪还在,而是长着无数张紫色的嘴,铺满了树木张开獠牙,牙上还沾着血红的,实在是骇人!
宋振兴不说身经百战,也瞎了一只眼做了许多演讲,听了许多像他一样被祸害至此的贫苦人的悲惨故事,有的比他轻去街上要饭,有的比他惨,不得已听信旁人继续上工。
说什么纪元肯留下他们这些残疾工人,他们都该上祖坟上高香了,这世界哪儿还有残疾人的一席之地啊,各式各样的洗脑。
有的不配合去大闹,不出一日就被抛尸荒野,有的配合了干到四十就已至油尽灯枯,还有的不闹不配合,还被纪元吩咐不收此人,活生生地将自己饿死。
他膀胱一紧,连连往后退,咽了口唾沫,刚刚就像眼前有一层雾,此刻雾开了才真正看清。
抬手摸了摸耳朵,一手血都让他如获至宝,幸好,幸好。
不过身体发寒走不动,严重影响到肢体,而那些嘴太骇人,身后簌簌声不断反增,就好比听到了飞机低空飞行从头顶飞过,轰鸣声比炮仗都吵耳。
神经和精神都要被压成了粉末,宋振杰眼神环顾四周,从黑黢黢的方向里看到了一丝红光,扭曲着脖颈,凭着直觉往那处走……
乱刀砍死那些嘴,推开草丛,赤手持刀竟什么都不怕,眼中心底只有对生的渴望。
一阵风吹过,携带着妻子时欢最喜爱的薰衣草香,扑面而来。
黑黢黢的世界变得精彩无比,各处都是薰衣草花丛,还有最远处那巨大无比的古树。
古树前冒着红光,远远看像火龙果,但是闪着光,每闪一次光就会让人想到红宝石。
红宝石,“欢欢肯定会喜欢。”
宋振兴口中念着,往前一步踏进了这处如世外仙境一般的大草原,待他走进去身后的草丛发出了石门紧闭的声响,吓地他面色紧绷神经兮兮地往后看去,什么都没有,原来只是草丛关上了。
草丛,自己关上了?
那一幕他看到了,那路上草丛前还有一滩黑血,不知是什么,但是草丛上面竟然毫发无损。
他不是拿刀砍开的吗?痕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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