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潜意识里,谈梦西不想醒来,醒来要面对游叙要么困惑要么痛苦的神情,还要承认自己做了什么。
他不想承认自己说过什么话,做过什么事,不想再玩“气死对方”的双人游戏。
他累了。
这份从头到脚的累渗透了他,他梦见自己在陌生的城市,孤独地奔走,没一张熟悉的面孔。他先在梦里找妈妈,找不到,开始在梦里找游叙。多年来对游叙、游叙的爱的依赖,导致他时刻敏锐,时常饥饿,在梦里嗅着游叙的蛛丝马迹。游叙也不在,仿佛被全世界抛弃,他没有这么沮丧和难堪过,崩溃地大哭。
谈梦西迫不得已醒来了,因为有人从身后抱住了他。
后颈有一些轻柔的触觉,有热气轻轻呼上来,背后的胸膛温度适宜,笼罩自己的气味也熟悉。
朦胧的困意之中,他意识到这是游叙的嘴唇。
他们在睡熟后,自动会变成一种睡姿——游叙在背后拥住他,或者他拥住游叙,膝盖抵住对方的腿弯,完全契合。
又是这个姿势。
他几乎以为自己在家里,在他们的卧室。
往常的此时此刻,他回过头,翻过身,手臂搭上游叙的双肩,再给游叙一个吻。
不管什么大架小架,不会再吵。
他下意识感觉良好,世界不止他一个人,产生翻身的冲动。稍一动弹,拥抱马上离开了他的背,像不愿意被他察觉。
新鲜空气灌进敞开的车门,他觉得冷,缩起脖子,激起一身鸡皮疙瘩。
梦里的情绪带到现实,现实有合理的解释。
他有罪,远不止拒绝工作压力和摧毁他们的生活。
有什么在他心里轰然坍塌,他的思维从茫然到心灰意冷,还有对自己无尽的懊恼和羞愧。
安静了几秒钟。
游叙的声音沙哑:“醒了吗?”
谈梦西选择保持不动,“嗯。”
游叙说明来意:“我来拿衣服。”
谈梦西抬起眼睛,装衣服的袋子放在自己头顶。他们新买的纯黑色冲锋衣,带羽绒夹层,一模一样。
拿衣服,当然为了拿衣服。
他勉强撑坐起来,蹭到掌心的伤口,不由自主会想到跳车的瞬间,还是心有余悸,越想越后怕,闭了闭眼睛。
游叙帮他穿上睡袍,再披上冲锋衣。
笔挺的防水面料,衣领竖起来,围出尖而锋利的下半张脸,双唇放松地合着,没抿也没上翘,毫无情绪。
至于眼睛,游叙没看他的眼睛。
谈梦西也没看他的,扶住车门,小心地踩进拖鞋,站在原地给自己扣纽扣。
游叙的手先他一步,扣上一粒粒纽扣,拉紧睡袍的腰带。
谈梦西木头人似的张开双手,光线明亮得难以适应,湖水和青山的颜色鲜亮,刺痛他的眼睛。
不夜侯,一位神秘的大佬。 黑发凤眸,戴着单片眼镜,他惯常穿着一袭长衫,沉静又温和疏离。他在偏僻的地方经营着一家小小的茶馆,茶馆里的每一样物品都价值连城。 他接待来来往往的过客,有人敬他、有人恨他、有人爱他、有人惧他……却从没人能真正了解他。 他似乎永远无坚不摧,永远云淡风轻,但你总能在不经意的时候,窥见他一鳞半爪的过去,就像是满月有了暇隙,玉器磕了裂痕,绚烂的画作错了最后一笔——— 他是被遗忘在过去的旧人,守着苍凉的回忆。 ———这就是漫画《山海之语》的读者对不夜侯最深的印象。 总而言之,大写加粗美强惨。 以至于每次到了他出场的时候,漫画的评论无不是——— 【呜呜呜呜我好喜欢他不要刀他QAQ】 【谁能不爱不夜侯呢?没有人能不爱他![声嘶力竭.JPG]】 【故人一个个死去只剩下自己,这是什么惊天大刀子!我吐血而亡!!】 …… 面对着这些鬼哭狼嚎的评论,一手缔造了不夜侯角色的虞荼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他是自带什么悲情滤镜吗?不要给他随便加设定啊各位! 时不时消失是因为他要去上学,动不动就对着东西发呆是因为他真的在发呆,至于眼眶通红,那是他吃火锅时被辣的!不是所谓的悲情细节有力证据! 你们清醒一点!不要再脑补了!! * 《山海之语》作为年度漫画黑马,在第一的位置高踞不下,成为了读者们心中的漫画No.1。 不夜侯这个角色更是将大量读者刀得死去活来,活去死来,泪水加起来上可淹没珠穆朗玛峰,下可填满太平洋。 每天都有读者担心不夜候会在漫画世界中彻底领盒饭。 对此,虞荼只有以下六个点——— …… 等到里表世界屏障力量消退,限制减弱,人们突然发现,漫画里的故事竟然是真的! 灵气、修仙、魔法、御剑……全都是真的! 那个美强惨的不夜侯,也是真实存在的! 虞荼:“……” 他手动给自己的小店加了一重隐匿封印,面无表情地想——— 这日子没法过了。 排雷: 1.日常轻松向。 2.本体和马甲均有出现,前期本体占较多篇幅,后期马甲占较多篇幅。...
《羔羊by旧月安好》羔羊by旧月安好小说全文番外_霍邵庭凯瑟琳羔羊by旧月安好,?第1章求救床上,男人沉迷不已。绮绮身体被男人抱在怀里,他火热的鼻息纠缠在绮绮的颈脖间。在绮绮最难耐的时候,他的大手扣着绮绮的小手,两人双手交扣。他动情时喊着的却是:“黎奈黎奈。”绮绮小声哭着:“我不是黎奈,我是绮绮,是绮绮。”可是男人情到深处,粗暴到怎么会管她的那句带着哭腔的话,捏住她那张同样被欲望涨满,且和她姐姐黎奈五...
在遥远的大陆上,有一座被云雾终年环绕的山峰,名为逍遥宗。在这片云海之中,藏着一个神秘的宗派——逍遥宗。......
他们都叫我窝囊废女婿,殊不知我是亿万富豪……......
十万年前,人人如龙,皆可修炼武道,劫变之后,天道崩塌,诸神陨落,只有一尊轮回古塔遗留世间。十万年后,武道修行,血脉为王。废血为虫,不得修炼,神血为龙,翱翔九天。一个废品血脉的少年,偶得无名宝塔,穿越到这个玄幻异世界,以废品血脉踏上了逆天修炼之途。......
秦御重生了。 上一世,地球灵气复苏,开启了全民修炼的大时代。 秦御的天赋在修炼时代混得如鱼得水,亲妈为了他身上的资源,伙同她的小白脸男友编撰他身上藏匿了宝物,联合一群贪婪的修炼者对他进行围剿。秦御拉着一群人一起同归于尽了。 只是秦御没想到,那东西居然真是个宝物,吸收了修炼者同归于尽时溢散的灵气后,不但给了他重生的机会,还拥有了穿越两界的能力。 秦御靠着穿越两界的能力,开启了两界倒卖的活计。 用糖盐泡面衣服小零食从异界原住民手里换来的没用漂亮石头,转头成了地球珠宝店里的宝石首饰。 用太阳能蓄能手电换来的百年人参,转头成了药铺里的镇店之宝。 两界修炼方式存在差异?取长补短,相互融合。 一不小心,秦御就混成了两界的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