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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那一次是因为她不好好学习偷家里的钱出去买零嘴吃,小孩子贪玩不爱学习是天性,她自然也不例外。爷爷知道后让她跪在来来往往的堂屋(正屋)里,甚至还狠下心拿过去那种老式的硬板鞋打她。

那时的林茜心里有一时甚至对爷爷产生了恨意,事后,爷爷把她叫到屋子里,她一瘸一拐地捂着屁股,嘴巴撅得老高眼睛红肿地瞪着爷爷。

爷爷看着这样的她,没有说什么,半天只幽幽叹了口气。他仿佛在一瞬间苍老了十岁,半百的长发在林茜看来此刻竟如此惹眼。

爷爷对她说:“你也不要怨我,我是把你当自己的亲孙女,才这样严厉地对你的。茜茜,你要记住,你跟其他孩子不一样,你是吃商品粮的,跟别人不一样。别的孩子不好好学习,以后还有地种,不至于会饿死。但是你,必须好好学,给我争口气!城里的孩子又怎样,我林XX的孙女不比任何人差!”

那个时候的爷爷没有像以往那样板着脸对林茜,半百的老人眉宇间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伤感落魄之意,长吁短叹的模样让人看着不太舒服。

林茜不知道他是为了什么事唉声叹气,但看到爷爷这样,她心里也是一阵泛酸,跟着哇哇大哭起来。祖孙二人从此真正打开彼此之间的隔膜,林茜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发奋读书,每回考试都是班里甚至是学校里第一名。

然而,光阴荏苒,在林茜刚学会写第一篇作文的时候,她的爸爸,从城里打开电话,爷爷对着电话沉默良久,最后把电话挂掉,一个人在书房抽了一根又一根烟,最后告诉她“你爸爸要结婚了,叫你有空去看看”。

小孩子对这种事并没有什么感觉,长期没有相处过,“爸爸”这个词对她而言还没有经常教她唱英文歌的姑姑来得亲切。她面无表情地点头,周六周日的时候去往了城里。

那场结婚典礼办得很盛大,走出农村并自己创业发家的父亲可以说是镇上的名人。爸爸后来娶的女人也很漂亮,很娴静很温柔的那种,一看就是贤妻良母的类型,和出身贫寒又心高气傲的母亲完全不同。

八岁那年,奶奶突然病倒,爸爸从城里赶回来,当时刚生产过的阿姨哭得眼睛肿得比她还高,但不知道为什么,爷爷总是不待见她。虽然她有心亲近这个看起来很温柔很漂亮的阿姨,爸爸也说过以后阿姨生下来的弟弟就是她亲弟弟,两个人要好好相处。爷爷却总拦着她,看着阿姨眼神阴鹜表情不悦。

奶奶病得越来越严重,姑姑虽然每日侍奉床前,却不见奶奶有丝毫好转。而她当时……因为还在上学,爷爷以“学业为重”四个大字为由,拒绝了她留在家里陪着奶奶的“胡话”。

病来如山倒,几个月前还会做出一桌好菜全家人和和乐乐在一起吃饭的奶奶,竟然因为病情急速恶化,到了不得不做出决断的时候。

虽然明知道挽救也没有多高成功率,一向自诩为孝子的爸爸还是毅然决定带奶奶上北京看病。爷爷、姑姑、爸爸都去陪奶奶看病了,家里只留下还在带孩子的阿姨跟她两个人。

那半年时间,对于林茜这不长的十八年生命来说,可以说是噩梦。

爸爸临走前留下了一大笔钱,该用的衣物家具等也都新添了不少。林茜第一次吃着碗里的清汤面条,看见阿姨和弟弟碗里香喷喷的肉丝面时,她还在为终于改善了伙食而开心。但后来,一天两天,三天四天,当她吃了整整一个月面条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放下碗筷,沉默着怒目相视她的阿姨。

阿姨当时说了什么她不记得了,第二天她的饭菜依然是白水煮面条,但上面多了一根瘦瘦巴巴的菜叶。

当时的林茜不比刚上小学的小孩子大多少,但因为爷爷本身身为教育工作者的缘故,她上学要比一般孩子早,四岁半就上了小学一年级。

接受的知识虽然要比一般孩子超前,但就自身的生存能力来讲,说不定还比不上那些天天尖叫着四处贪玩的孩子身体健壮。

从前每次洗头洗澡,都是奶奶用一个大盆,倒满了热水,再用凉水中和以后,才让她脱光光跳下去洗的。小孩子不知道什么是羞涩,年纪尚小的她乖乖等着新阿姨给她洗头洗澡的那一天,却迟迟……没有等到。

最后事情竟然演变到,半年时间都没有洗过一次头的地步,至于澡……林茜印象中也没有,但因为头痒得厉害,从小被教育要听长辈的话的她又不能擅自去做别的,只能天天挠头问阿姨什么时候有时间帮她洗洗。

半年后,奶奶终于从北京回来了,说是病情好转现在已经恢复健康了。她穿着一身阿姨刚刚给她换上的新衣服去接奶奶,奶奶看到她头上全是虱子的时候,整个人都不一样了,眼睛立刻红了,抱着她哭着喊“孩子,你受苦了”。

旁边阿姨讪讪地笑着,风姿绰约,尤胜从前。但最后,爷爷奶奶到底也没有对阿姨说一句狠话,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奶奶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让她觉得不能轻慢了生下自己孙子的媳妇,哪怕那个媳妇让她最疼爱的孙女头上都长了虱子。

最后事情是怎么解决的呢?纳西莎现在想起来还会觉得好笑。因为头上生了虱子洗也一时半刻洗不干净,奶奶只有用篦子给她梳,但一开始还能梳,一点一点的从头上梳下来,但后来就因为虱子的数量太多,有些甚至已经在头上安了家落了户,奶奶只好红着眼睛一边喃喃着“作孽啊,作孽啊”,一边狠心把她那头用来炫耀的黑色长发剃了个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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