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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子游不解,“那你为何从不与他她说明?

程旭无语,低下头,沉默半晌在抬起头来,红了眼眶:“子游,我忙,忙着解决这顿饭在去安排下餐饭,忙着上学,忙着打工,我家的情况你知道,光是筹我和我姐的学费,我妈都差点去卖血,我每天连打三份工,深夜两点再开上两个小时的机车回家做作业,子游,我没有时间去谈感情,我怎么跟她说?现在,我的情况好些了,我以为我可以去和她说了,她却有了另外的选择,子游,你真的认为我和她有缘分吗?”

“那你还等什么?”子游几乎想敲程旭脑袋:“你比那个谢明宇爱她啊,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重要的呢?你这样放弃,无论对自己对路云都不公平。”

“可是,路云喜欢的是他。”

“不是的,阿旭,你知道吗?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着,是幸福的,可是,如果一个女人错过一个深爱她的男人又是种怎样的遗憾?阿旭,你明白不明白,你是最爱路云的,你不能让她错过幸福,体会遗憾,你现在完全有能力给她幸福啊,为什么要放弃呢?

“是吗?我可以让她幸福?你确定我去跟她说不会增加她的困扰,再说那个谢明宇可能人很好又爱她,毕竟路云是个很好的女孩子。”

“可是你一定比谢明宇更爱她,所以努力点,去跟她表白,如果她拒绝你,。你也不用遗憾,你已经努力了,不接受你只是她的损失。”

程旭心动,约她出来?向她他表白?光只要想想,可以和她那样单独面对面坐着说点什么就是莫大的幸福。无意识的扯着身上那件藏蓝色套头毛衫的袖口,不确定的问子游:“那我去约她?”

“对,去约她.”子游肯定。

“约了她我怎么说?”程旭放过了毛衣的袖口,开始折磨自己高挺的鼻梁,不停的拿手指去搓。

真看不下去,还没见面就已经紧张,子游忍不住小挖苦:“你就跟她练文艺腔,是否,我们有缘,只是源头水尾难以相见,或者我们无缘,与你檫肩而过的我愁绪满怀,寸断肝肠。”

程旭停止搓他的鼻梁,一拳挥过去:“你耍我啊你?过分,等你的小令和你别扭的时候你去跟她念你的文艺腔好了。”

子游浅笑,“阿旭,把握机会,不要等她结婚了,不快乐了,你再来后悔。”

以后的事情,程旭无法预测和想像,但是目前的事情很有诱惑力,就是去约路云,该怎样去约,怎样去谈?这样想的时候,程旭的心忍不住会多跳几拍。可是还没等找机会,就被主任叫去陪同参加一次手术。

手术是在医大附院进行,过程顺利。手术结束后,程旭见到了谢明宇,那是走廊前不远的一间休息室,几个医生护士在里面聊天,程旭无意瞥见谢明宇?他握着一管毛笔,正和旁边一个医生说话,可能是个笑话,大家都在笑,程旭忍不住就走近点,听一个护士在催:“好啦,谢医生你就快点写嘛,写什么都可以。”

“那好啊,就写,有个护士不是人。”即使是个小玩笑,谢明宇声音也轻轻的。

众人又笑:“还真土,下面就写九天仙女下凡尘了。”

谢明宇不在多言,低首挥毫,程旭再走近点,见米白色宣纸上,墨痕历历:闲来一试七弦琴,此曲少知音,都因淡而无味,不比铮声淫。

程旭并不懂什么样的字算好,但是却相信,明宇写的一定是很好的,一笔一画,平平稳稳,工整气派,一见就知道是练过的,仔细看他的人,漂亮到几乎是精致的面孔,白制服纤尘不染,连脚下的皮鞋都干净的没半点尘埃,脖子上的听诊器规规矩矩的挂着,里面纯白的衬衣搭配了条蓝色条纹领带,程旭曾经在商场的男装部打工过,知道那条领带的市价有多昂贵,这样清俊无伦的谢明宇让人不能不自惭形秽。

盯着一个人看很久是不礼貌的事情,已经有人奇怪的问程旭:“先生你找人还是求医?”

程旭猛省,知道自己失态了:“对不起,我是怡和医院的胸外科医生程旭,来这边是观摩一台手术,刚才无意路过,见谢医生的书法写的漂亮忍不住进来看看,很抱歉,打扰了。”

“哦,没关系,”答话的是谢明宇,“其实我的字不够好,小时候不愿意练,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现在更是差不多荒废了。程医生也懂书法吗?要不要凑个兴来写几个字,笔墨现成的。”

“我”?程旭慌忙推辞,“不不不,我不懂的,不要说毛笔,我钢笔字都写的很难看。”

“怎么这么谦虚?”

程旭尴尬的脸红:“不是的,我没有谦虚,我是真的不会写毛笔字。”

“明宇,你才是谦虚吧,”进来的是医院的院长和程旭的主任,和大家打过招呼就拿着明宇的字赞不绝口:“真好,当真一派过庭书分,神采飞扬,妙啊,不过出入笔再回坐一点,行笔再沉一点回就更精彩了,字嘛,总是温润平和是至高境界。平时练魏碑吗?”

“练的少,”明宇回答的谦逊恭敬:“不过经您一提点,以后就要多练了。”

“嗯,是有女朋友了对不?那难怪时间不够用了。”院长话音一落,大家都善意的笑。

程旭悄悄退出来,别过主任,独自乘地铁回家,脑子里全是明宇和路云。有才华的明宇,可以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彬彬有礼的明宇,他谈吐文雅,礼数周到,体贴的明宇,工余的时间一定全给了女友,他一定够爱路云,没有缺点的明宇,谁能看到他的缺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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