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什么样的食品最好吃?我觉得,有着美好回忆的食品最有味道。
麦丽素巧克力可以说是拥有着属于80后回忆的味道。虽然我不是80后,但我大家姐是呀!
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我大家姐时不时都会买些零食给我,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味道至今难忘的,就是麦丽素巧克力的味道。那个包装,似乎也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只是,价格变贵了。
在我读书那十多年里,我一直都在寻找麦丽素巧克力的味道,但那时的我只知道那种巧克力的味道,并不知道那巧克力的名字。所以,我试过买了很多种巧克力来吃,但都不是那种味道。个人感觉,其他巧克力没有比那有着童年味道的巧克力更好吃的了。
直到2015年那家便利店新开张,我进去随便逛逛,发现有一种巧克力的包装很像很像我小时候吃的那种巧克力包装。这种巧克力叫做麦丽素。我带着尝试的心理,买了一包回去……
当我回到“小天地”,打开那包巧克力,放了一颗进嘴里的时候,感觉我又回到了六七岁那个时候。那味道,一点都没有变,完完全全就是我童年里的味道!好吃到我整个人都疯狂地舞动起来了!从此,每当我想感受童年味道的时候,都会去那家便利店买麦丽素巧克力。
我有时买罗伯克醇香拿铁咖啡饮料喝,纯粹就是想回味一下2015年在喜德盛下夜班之后,自己在孤独而心静地喝咖啡饮料的心境。
或许,也可以说我吃的和喝的并不是食品,而是回忆。
现在我特别想回味童年时候在大岭山时吃的那种肠粉味道,现在路边卖的那些肠粉一点都不好吃,而且量少又贵。不知道哪里可以吃到有着我童年味道的肠粉,想想,口水就流了……
坐在自己的“书房”里,望着窗外安静的夜,感受着丝丝的凉风,喝上一口醇香拿铁,啊!这夜,让我着迷……
迷,让我醉……
时间继续走。
以前有些人对我说过,要做我最忠实的读者,其实,我当时开心一下就好了。又何必,要一直牢记那些话语来欺骗自己呢,自己又不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
也有些人,甚至我不认识的人,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什么支持我或做我最忠实读者之类的话。但,他们时不时都会隔一段时间来翻看我最近写的东东。原来,默默,也并不是无闻的。
当时我看了《孤独小说家》,这是我人生中第二次看完一部小说。第一次呢,是2014年看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或者简单地说,在我的读书时代里,我都没真正看过一部小说。那时我看的书,大多都是励志书。
所以,我的大脑是小说荒。现在的我,需要多看一些对我有影响力的小说。
看完《孤独小说家》之后,我很感叹!原来,小说也可以写得那么像写日记。
那部小说并没有十分令人热血的情节,大多都是平平淡淡的。不过,在那平平淡淡中,有着一种特别的细腻。看那部小说,需要保持着一颗很安静的心,去静静地感受那看起来平淡得似乎没什么味道的字句的背后所隐藏的意思。
若是那些喜欢看激烈打斗,诛仙呀之类的人,可能看前面一些就看不下去了,会有一种想打瞌睡的感觉。毕竟,确实平淡得没什么激情。
可是,当你安静地看完那整部小说之后,心里又会有一种特别的感动。
我挺喜欢作者那种看似平淡但又十分细腻的写法,因为很真!不过,那也是以作者的原型写的。如果《我喜欢的女孩子们》可以那样写的话,感觉可能会好很多。不过,写了都写了,感觉已经不一样了。
《孤独小说家》里,男主人公有着一个很好的妻子,是男主人公最忠实的读者,无论如何都支持他,他写到老,她就看到老。只可惜,男主人公的妻子在小说的开头里就已经死去了三年。不过,我还是很羡慕男主人公有个那么好的妻子。
我很早以前就写过,希望自己以后有一个喜欢看自己写的文章的另一半,我写到老,她就看到老。如果未来真会实现,那真的是我十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孤独小说家》里还有令我觉得很深刻的是,男主人公在自卑和妒忌这些真实心理活动的影响下,仍然坚持写小说。十年的光阴,很不容易地终于拿到了心中希望拿到的大奖。在那十年里,可以说是熬出来的,但尽管熬,他的梦想也一直没有熄灭。有不少情节,还真的能引起内心的共鸣。
当时也正在看第三本小说《百年孤独》,才看了三分之一。感觉,作者的想象力特别强大!
那部小说完全刷新了我的小说世界观,作者竟然会想到用我们这个现实世界中很多已经证实的知识理论或正常事物来重新构想一个新的世界,并且又若隐若现地间接映射出了我们现实世界的影子。
那部小说,真不愧为文学巨著。
我现在想读的,就是这些有深度的小说。除了感受小说带来的魅力之外,还能陷入对人生的思考,意义深远。
锻炼一下自己的想象力,以及提高一下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或许以后,自己真的能认真地写出一部自己喜欢的小说。
路漫漫,心且力,终可达。
收到一个来自山海客栈的退货包裹后,路濯莫名其妙地长出了耳朵和尾巴。 软绵绵,毛绒绒,偶尔还一颤一颤。 路濯很慌,于是按着包裹上的地址找了过去,在客栈住了一段时间后,慢慢发现这里好像有点不太对劲。 老板是一个喜欢到处贴符的小神棍。 厨师是一个拿着筷子说这是三尖戟的暴力狂。 来往客人的穿着每天都像是在COS,一堆人怎么看怎么不正常。 而最可怕的还是对面的大佬,不知道为什么,总喜欢盯着他看。 路濯(折耳朵):“你为什么总是看我呀?” 大佬(揉耳朵):“还不是因为你可爱。”...
小狐妖黎阮渡劫失败,修行大损,险些丧命。 族中前辈告诉他,修为折损到这个程度,没法自己修炼,得双修。 于是小狐妖抱着尾巴每天蹲在洞口等啊等,终于等到有一天,一个男人从天而降,晕倒在他的山洞外。 男人生得俊朗无双,黎阮把他拖回山洞,好吃好喝养好伤,每天一连三问:双修吗?今天可以吗?现在可以吗? 数月过去,黎阮修为恢复,用完就丢,把男人记忆一抹,送回人间。 谁料不久后却发现腹中真气郁结,灌多少吞多少,根本没法修炼。 黎阮揉着鼓胀的肚子,纳闷:果子吃太多了吗? . 江慎身为储君,从小身处权力争夺的漩涡之中,所谋深远,心狠手辣。 被人算计坠崖,失踪数月,归来后诛奸逆,除恶贼,将害过他的人一一清算。唯独对当初如何在刺杀下逃出生天,又如何养好伤势全无记忆。 直到有一天,一个漂亮的小少年找上门来,红着眼睛愤愤道:我怀了你的崽子,你害我不能修炼了,你要负责。 软萌大美人受x绒毛控腹黑攻 *傻白甜生子文,前期偏日常慢热,毛绒绒含量高,第14章化形 *后期节奏也不快,没有权谋,只有推剧情的工具人 *解压小甜饼...
文案一:七月初七,薛咏二十三岁,丧偶半年,独自吃烛光晚餐,庆祝结婚一周年,夜里突发一场暴雨。 外头有人砸门,他打开门,看到浑身淋湿如落水狗的十三岁少年――他亡夫的弟弟,邢烨然。 走投无路的邢烨然犹如疯狗:“这房子是我哥掏钱买的,我有资格继承我哥的东西。” 他捏着鼻子,接受了这份不驯的遗产。 这一接手,就是一辈子。 文案二:十年后的邢烨然,身材一米九二,已经长大,变得内敛而沉稳。 邢烨然俯身,影子铺天盖地罩下来,把他整个搂在怀中,吻了吻他的耳边,温柔冷静地说:“七哥,你知道在哪看到的景色最美最壮阔吗?在万丈悬崖之沿,在粉身碎骨的边缘。” 薛咏才明白过来,邢烨然依然是条疯狗。从未变过。 ○疯狗变舔狗的精英攻x外强内荏的江湖大哥受,两个人doi的时候,攻是处男,受不是~!! ○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不换攻,谢谢。...
沈知弦穿书了,穿的是个炮灰师尊, 这位师尊因着嫉妒,亲手断尽徒弟灵根,终于惹得徒弟入魔,反手将之千刀万剐。 沈知弦就穿在这被剐的最后一刻,然后他重生了。 重生后的沈知弦兢兢业业养徒弟, 养着养着他发现徒弟也是重生的, 重生前的记忆还只停留在被原主断灵根那里。 沈知弦:“……打扰了。” 再后来沈知弦明白了一个道理, 师尊能成为古耽第一高危职业,并不是瞎扯淡的。 沉默忠犬攻x温柔潇洒受 —————— 双重生/无系统/非传统穿书/私设如山/各种意义上的1v1/不存在原or替身。 请不要在本文评论里提及别的作品,也不要在别的文底下提及本文。互相尊重谢谢。...
一个苦逼上班族,突然被转移至一个奇妙的世界,喊了半天,没系统,没见到神仙,没人给开挂,没有金手指,用自身所学会的知识,在不知道未来在哪里的路上努力向前的故事~~~~~~~~......
一品奸臣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历史军事小说,一品奸臣-菲硕莫薯-小说旗免费提供一品奸臣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