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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我没和舅舅打招呼,独自离开教堂,随意上了辆公车,车子随便开,我随便的坐,随便到哪里去。天气很好,眼前远远近近的都是白雪,头顶深深浅浅的都是蓝天,车到终点,竟是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附近,舅妈拿过这家学校的介绍给我看过,UniversityofBritishcolumbia,大家都叫它UBC。我下车,站在站牌下,看着人流在身边晃荡,直至只剩下我~~,也不是,还有个男人就在我旁边,穿件设计大方得体的黑大衣,围着条深紫色的围巾,随意的靠着站牌翻一本书,我不太确定他是从车上下来还是一直就在那里,不过,有什么关系?

不想乱走迷路,索性没动地方,我打算等下班车来就坐车回去,问题是,到底我该坐几路车?算了,见车就上,到时候问司机。定下心,摘下保暖手套,让手指裸露在空气里,我的手也需要自由呼吸,然后我发现,靠着站牌看书的男人有张很中国的脸。温哥华的华人不少,他是中国人也不希奇,可在陌生的地方,身边站着个同类,心里总是安稳踏实一些。我的同类个头不高,大概和我差不多,我站在他身边,半低头,能和他欣赏同一本书,还是中文书诶,真是太难得了,我反正无聊,就描了几行,

“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一个存在的理由,你当下也许不知道,那个理由是什么,而这正是天堂的功用-----“

天堂的功用?我思忖,第一次听说天堂是拿来用的,有意思-------

“天堂是为了让你认识你在人间的一生,一说到天堂,大家就想到极乐花园,以为天堂里可以在云端漂浮,可以在山颠河畔发懒,可是美丽的风景,假如不能让人得到安慰,他就没有意义。这是上帝送给你的最佳礼物,让你有机会了解,你一生中发生过那些事情,并解释原因,这是你一直在寻找的那份宁静-------

我不是个爱看书的人,可是天晓得,在这个异国的车站,清冷纯净的冰雪天地里,顶着蓝透到极致的天空,我竟站在一个陌生男人身边,耐心的读完了小半本书。风吹的很淡很淡,空气爽洁清新,蕴涵着雪和松枝的味道。我的手很冷,但是心里很平顺,我知道我眼前车来车往,身边人来人去,没人理会我,我也没上车的打算。奇妙的是看书的同类好象也没有想去哪里的打算,他没上任何一辆车,也没有走开到别处去,他身上有种让人安定宁静的气息。

直到我看的有点累了,跺跺脚,喘口气,那男人回过头来,望着我浅浅的笑。他年纪应该大我很多,下巴上密密丛生着一层黑胡碴,相貌也实在谈不上是有多帅气,但眉毛干净工整,尤其,他有双深邃如海的眼睛。

“喜欢这本书?”他问我,说中国话的,还是很好的普通话。

“嗯。”我点点头,这个人给我种熟悉感,好象我认识他有很久了似的。

“送给你看。”

我楞住,意外,“你送给我自己怎么办?”

“我看过很多遍了。”他说,他说话声音醇厚温柔,我应该在哪里听过。

“来,拿去。”他拉过我的手,把书放在我掌中,他的手和我的一样冷。

我好象不能拒绝,可这样接受下来又不好意思,想说句谢谢,还未等我开口,他却先道了再见,“我还有事情,先走了,你记得乘#44车回市区,就不会迷路了。”

“哦,再见。”我机械的说,心里奇特的有种舍不得。

他走了两步,又定住,回身从口袋里抓出一把太妃糖,望着我,“来,给你。”

我伸手去接,一把糖放在我的掌心,他又顿了顿,好象又有点不甘心,再拿一粒回去,冲我笑笑,眼睛笑成两弯月牙,这次,是真的头也没回的走了。

我握着一手糖,抱着他送的书,望着在前面雪地上走远的黑色背影,脑子里有一瞬的空白,这个人知道我会迷路吗?他看过的书为什么还要靠在这里看?他象是突然掉在我眼前的神,是为我存在的吗?

我等到了#44路车,安全的回去舅妈家。对于我的失踪,大家都很着急,我回去后有认真的道歉。至于失踪的理由,我无奈撒谎,“我被婚礼刺激的有点神经失常,疯狂的想找家婚纱店,看有没有我能穿的,最好可以拍照留念。”

我的屁话有几个人信我不知道,但大家都还体谅的说,“年轻就这点好,偶尔疯狂可以理解,而且很可爱。”曲家的人,善良的让我愧疚。

我舅妈后来还想真的帮我借婚纱拍照,我惶恐拒绝,只借她的婚纱穿上,象征性的照了两张相片。舅舅拿着我的婚纱照片笑话我,“象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孩子,全无气势。”

真是`~~当然全无气势,我只是说胡话,根本就没想那样穿啊。

假期结束回家的时候,我的行囊里多了很多礼物,但最被我珍惜的,是意外获得的一本书,还有,留在记忆里,白雪上蓝天下的黑色背影。

舅舅婚后,我们家的日子是一贯的传统温馨甜蜜型。家中的新成员舅妈是个好女人,有她在,我偷懒少做了一些家务,以至于连向来惜言如金的外公都看不下去,数落我,“你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也没见头脑多发达,可该如何是好?”

我回敬外公,“我对自己的要求没一定说要如何就好啊,所以~~”我耸耸肩,表示自己是可以被原谅的,气得外公躲到报纸后面不出来。

家人曾经打听过我和阿冲的事情,我真情告知,没戏了,我刚被人甩。我妈气得翻眼睛,大有意图发飙之势,被我爸巧妙的拦下来,爸说,“我们家公主真给那只披着人皮的熊面子。”我猜我娘因自己曾是前校花条件优越只甩别人,无法容忍女儿被别人甩的尴尬处境,只得赌咒发誓,今后定找一有钱有权有面子的品学兼优生来做男朋友,并让他相信与阿冲这种复合性生物分手不是坏事。嗨,当然只是说说,谁知道这个品学兼优生到底在哪个角落混日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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