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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祈妄再去回忆从前,许多细节都已经变得模糊,像隔着一层雾,看不真切。
他被李伟成买下的时候实在太小了,即使一开始哭闹不止,也慢慢忘记了自己并不是叫李许阳。
但也许他残存的记忆始终提醒着他面前的两个人并不是自己的生身父母,他稍微长大一点,跟李伟成和罗颖佳就不亲近,不爱说话,也不喜欢跟在这两人身边。
久而久之,李伟成和罗颖佳也渐渐没了耐心,认为他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本来日子这样得过且过,也能将就,李伟成和罗颖佳对他很不上心,大冬天也让他穿着单衣,可毕竟还能给他一个屋檐,三餐饱饭,没有使他流落街头。
可是在他七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在五达山镇议论了许久的八卦,直接改变了他后来的生活。
“我七岁的时候,罗颖佳跟人私奔了,”祈妄平静地说道,“这在当时是个大事,街头巷尾都在说。李伟成本来就是个没有工作的混混,除了他的父母留下的房子和地,没有别的进项,平常不是酗酒就是游手好闲,都是靠罗颖佳开的小理发店生活。但是她一私奔,既让李伟成面子上难堪,也让那个家里一下子少了最大的经济来源。”
也就是从那天起,他的生活急转直下。
罗颖佳也不喜欢他,会在他高烧的时候把他锁在屋子里,也因为怀疑他偷拿了家里的东西把他的手都捆起来扔进院子里,但是比起后来的李伟成,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没有了罗颖佳,家里一下子变得困难了,但是靠着一点以前的存款和把田地租给别人,也能勉强度日。
但是李伟成脾气却越来越差,最后都施展在了祈妄身上。
祈妄都数不清自己挨了多少顿打。
他那时候太小了,不论他未来会变成怎样的人,但是在当初他作为一个孩子面对一个成年人,李伟成想弄死他就像弄死一只鸟雀。
他印象最深的,好像就是一个雪天,李伟成让他跪在啤酒瓶的碎片上,碎片把他的膝盖割得血肉模糊,但是又在冰天雪地里凝成血痂。
所以他的身上才这么多伤口。
所以他才这么介意别人碰他。
现在再回忆起来,他也算是命大,有几次他都算是命悬一线了,他以为自己会死在李伟成的拳头下,可他居然就这样磕磕绊绊地活了下来。
但是这些祈妄都轻描淡写地省略了,他跟喻年说,“李伟成那时候喝醉酒,偶尔会跟我动手,我那时候还小也不抗揍,就总是尽量躲在外面不回来。我那时候总是想,李伟成要是死了就好了。”
祈妄的声音越来越冷,嘴角却若有若无地勾了一下。
他在喻年面前,一直是温柔内敛的,几乎看不见戾气,比任何一个受过体面教育的绅士都要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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