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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起来,看着外面湿了一片的地皮,林稚就知道又下雨了。
他一边想着老天爷已经把“十场秋雨要穿棉”的进度完成了一半,一边穿衣洗漱。
穿着穿着,就想起和孟少卿那段变质的友情。
说是变质,其实林稚也没有确凿的证据,万一,万一对方是在和他开玩笑呢?
但孟琼舟也不像会开玩笑的人。
又想起对方只对他露出的清浅笑意、替他挡酒时有力的手臂、动作温柔地抹去他睫毛上的水滴,还有那句坚定的“小郎君就是合适的人选”。
怎么办。
他有点甜蜜又有点烦恼地想,好像要弯。
叹了口气,林稚把最后一枚扣子系好,决定不再纠结这些事——纠结也没用。
今日穿的夹衣是很好看的清水蓝色,腰线、袖口都收得很紧。
这时青年男子的穿衣风格承袭魏晋遗风,大多穿宽服长袍,走起路能掀起一阵风来,很是仙气飘飘。
林稚却不大喜欢,主要是干活儿不方便,锅铲还没拿起来,袖子先染上一朵油花——这种窄腰窄袖的衣服就很好!
对着镜子欣赏一阵,林稚把头发半挽起来,化纠结于食欲,去店里吃朝食。
“粥还热乎着,小郎君趁热吃。”阿蓝道,“锅子里还有咸鸭蛋,我提前拿出来温着了,要不然太凉,吃到肚子里不舒服。”
林稚笑眯眯点了头,阿蓝真贴心。
给自己盛一碗热气腾腾的雪菜鸡肉粥,烙饦饦馍掰成小碎块泡在里面,用筷子搅和搅和。
待到每一块碎馍被粥米泡软和了,配着头前一月腌好的辣萝卜和梅子姜,还有温热且一戳就能流油儿的咸鸭蛋,林稚这顿朝食吃得很是满足。
“小郎君饭量不大,吃的样式倒是不少。”阿蓝边喝粥边道。
林稚跟他说:“这个叫营养搭配均衡。有个精于此道的高人说过,一天要吃够十五种以上食物才算健康。”
阿蓝拿了一角饦饦馍,“十五种以上?那我们岂不是很容易就能达标了。”
林稚仔细一想,还真是,单说朝食就七八样了。
“也就是沾了做吃食生意的光。”
阿蓝笑道:“那我们就是沾了小郎君的光了。”
林稚笑了笑。
说到沾光,自从那日给秦夫人送了银耳羹,对方每日变着花样送东西过来,偏偏都是些实惠且不贵重的小玩意儿,让人难以推辞。
前日是黄州冰糖,昨日是蓟州雪菜,今日则不知送来了哪个洲的一篮柿饼。
想到自己对人家儿子动了小心思,林稚就有些心虚。
“多谢夫人美意……只是劳烦陈管事与夫人说一说,真的不必再送来了,太破费。”
陈平笑道:“这些也都是夫人觉得好,才送来给小郎君的,小郎君千万不要推辞。”
于是林稚只好收下,再让陈平带回一些店内小食作为回礼。
那柿饼盒子上还题了一行小诗,“轻匀绛蜡裹团酥,不比人间甘露”,打开一看,每个红艳艳的柿饼上都挂着一层均匀的白霜,确实称得上是“绛蜡裹团酥”。
咬一口,表面薄薄的糖霜入口即化,柔韧的表皮破开一个口子,透亮的流心蜜倾泻而出,带着一点粘连的柿丝,甜而不腻。
上辈子一到秋冬也吃柿饼,但大部分都不怎么好吃。要么齁甜,要么糖霜是面粉假扮的,要么是烘烤而非晾晒出来的,口感硬邦邦,没那么软糯。
要说最符合林稚心目中“甜糯流心,柔滑如蜜”要求的,还真得是秦夫人送来的这一小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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