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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州城的伤兵营设在内城一处废弃的粮仓里,粮仓改成的茅草棚不算宽敞,却被收拾得格外整洁。十余个伤兵躺在铺着干草的木板上,木板下面垫着厚厚的麻布,能稍微隔绝地面的寒气。阳光透过茅草棚的缝隙照进来,在地上洒下细碎的光斑,却驱不散空气中弥漫的酒精味 —— 那是李杰特意让人用蒸馏法提炼的医用酒精,浓度达七十度,刺鼻的气味盖过了原本浓重的血腥味,成了伤兵营里最独特的 “守护气息”。
李杰穿着一身干净的青色长衫,袖口挽至肘部,露出小臂上结实的肌肉。他的手上戴着用细麻布制成的简易手套,这是他根据现代手术手套的原理改良的,虽然不如橡胶手套贴合,却能有效隔绝细菌。此刻,他正俯身站在一名伤兵床边,专注地给对方拆线。
这名伤兵叫王虎,是玄甲军的骑兵,在之前的巷战中被火球弹的气浪灼伤了左肩。当时伤口溃烂流脓,腐肉最深处能看到白骨,军医都说 “这胳膊怕是保不住了”,王虎自己也抱着截肢的念头。没想到李杰来了之后,每天亲自给他清创、换药、缝合,不过半个月,伤口竟然奇迹般地长出了新肉。
李杰指尖捏着一把银质镊子,镊子是他让铁匠铺特制的,尖端打磨得格外锋利,却又带着恰到好处的弧度,既能轻松夹起丝线,又不会划伤伤兵的皮肤。镊子泛着冷光,夹起的丝线在阳光下闪着柔和的银光 —— 这不是普通的丝线,而是用皂坊的精梳丝线改良的。
之前制作香皂时,李杰发现皂坊筛选出的精梳丝线纤维细腻、韧性强,便想着能不能用在伤口缝合上。他让人将丝线浸泡在药皂水里,足足泡了三个时辰,药皂水中的碱性成分不仅能杀菌,还能让丝线的纤维结构变得更紧密,韧性比之前提升了三成,拉拽时能承受普通丝线两倍的力道。为了方便识别,他还特意让染坊用天然靛蓝给丝线染了色,这样拆线时能更清晰地看到线头位置。
“别怕,就疼一下,拆完线就彻底好了。” 李杰的声音平稳得像一潭静水,没有丝毫波澜。他的目光紧紧盯着王虎肩上的伤口,左手轻轻按住伤口两侧的皮肤,右手拿着镊子,小心翼翼地夹起线头末端。
王虎的身体下意识地绷紧了一下,随即又放松下来。这些天李杰给他换药、缝合,手法轻柔得不像个 “文官”,反而比最有经验的老军医还熟练。他看着李杰专注的侧脸,阳光在对方的睫毛上投下淡淡的阴影,那双总是充满智慧的眼睛此刻只盯着自己的伤口,仿佛那是世间最珍贵的宝贝。
“针脚间距要匀,太深会伤筋,太浅会裂开。” 李杰一边操作,一边轻声解释,像是在给旁边围观的军医和学徒授课。他的手指灵活得惊人,镊子轻巧地挑起线头,然后缓缓抽出,动作流畅得像在编织一件艺术品。每抽出一截丝线,他都会用蘸了酒精的棉布轻轻擦拭伤口周围,确保没有残留的丝线碎屑。
旁边的老军医张大夫看得眼睛都直了。张大夫行医三十年,治过的伤兵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却从未见过这样的缝合手法。普通缝合用的棉线粗硬,针脚歪歪扭扭,拆线后伤口会留下丑陋的疤痕,稍有不慎还会裂开;可李杰用的丝线又细又韧,针脚间距均匀得像用尺子量过一样,拆线后伤口两侧的皮肤瞬间平整贴合,几乎看不出缝合的痕迹。
“李大人,您这手法…… 真是闻所未闻啊!” 张大夫忍不住感叹,声音里满是敬佩。他从事医道几十年,自认医术不算差,可跟李杰比起来,简直是天差地别。
李杰没有抬头,依旧专注地拆线,只是随口答道:“这叫外科缝合术,关键在于清创彻底、针线合适、手法轻柔。” 他说着,镊子夹起最后一截线头,轻轻一拉,丝线完整地从伤口中抽出。他用酒精棉布再次擦拭伤口,然后敷上一层薄薄的药膏 —— 这药膏也是他改良的,用黄连、黄柏等药材熬制,加入了少量药皂粉,杀菌效果比普通金疮药好上不少。
王虎缓缓抬起胳膊,小心翼翼地活动了一下肩膀。之前伤口疼得他连抬胳膊都费劲,现在却能轻松活动,而且一点都不疼。他低头看着肩上的伤口,原本溃烂的地方如今长满了粉嫩的新肉,边缘整整齐齐如刀裁,只有一道浅浅的红线,若是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这里曾经受过那么重的伤。
“多谢李大人!多谢李大人!” 王虎激动得声音都在颤抖,挣扎着想要起身行礼,却被李杰按住了。
“别动,刚拆完线,伤口还需要养几天。” 李杰的语气依旧温和,“这几天别剧烈活动,按时换药,再过半个月,就能跟之前一样骑马打仗了。”
王虎重重地点头,眼眶瞬间红了。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能再上战场,不能再为大唐效力,是李杰给了他新的希望。他看着李杰忙碌的身影,心里暗暗发誓:以后不管李大人让他做什么,他都万死不辞!
茅草棚里的其他伤兵也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有的低声议论着,有的则眼巴巴地看着李杰,希望下一个被救治的就是自己。阳光透过茅草缝隙,照在李杰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在伤兵们眼中,此刻的李杰,就像救苦救难的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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